財務專家---月光族100萬 作者 陳怡齡 分享

 





成年子女可分戶申報保險最低稅負開門節稅

 





陳怡慈/台北報導

 





最低稅負制(法律名稱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」)日前三讀通過,為我國租稅公平正義跨出重要步伐,惟在保險給付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課稅一事上,因保險受益人可同時指定多個人,不像要保人(繳保費的人)或被保險人(保險標的)通常只有一人,保險稅負專家指出,前述立法者沒搞清楚的最低稅負規範瑕疵,正好是富爸、富媽可善加利用的節稅致勝之道。

 





最低稅負制明年一月一日正式上路,部分保險業務員趁民眾似懂非懂之際,近來大力鼓吹把握僅剩二周黃金時間投保;對此,中華民國個人財產規畫人員協會理事長羅友三、三通稅務管理顧問總經理邱正弘不約而同指出,有高額保單需求的民眾千萬別盲目起舞,舉例而言,只要子女多且子女都已成年,在所得稅採「每戶」而非「每個家庭」作為申報單位下,就算投保保額上億元,也不一定會被課到稅。

 





最低稅負制規定,壽險死亡給付超過三千萬部分,須計入每一申報戶的每一申報戶的全年所得合計數課稅,在此情況下,羅友三說,將出現同樣買高額保單,但子女多且成年的家庭,不須被課到稅,但子女少且未成年的家庭,須被課稅的不公平現象。

 





羅友三舉例,假設一個家庭有三個小孩,在小孩都成年的情況下,爸爸就算投保高達九千萬的壽險保單,只要同時指定三個小孩為受益人,因成年人可獨戶報稅,三名小孩分攤下,原本超過三千萬、須納入最低稅負課稅的六千萬死亡給付,將一律免稅。

 





邱正弘也說,一般講買保險可節稅,係來自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,因成為富人節稅及保險公司拉生意常用手法,財政部本次欲利用最低稅負制來補破網,豈知因沒注意到保險受益人可獨戶申報,讓原本該堵的洞,沒完全堵起來。

 





注意保單契約成立日

 





最低稅負制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,後年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將首度適用,宏利人壽資深處經理邱昌柏提醒,擔心被課到稅、欲趁日出條款實施前購買高額保單的民眾,應注意保單的契約成立日是哪一天,以免到頭來白忙一場。

 





邱昌柏說,買保單要經過填寫要保書、體檢、生存調查、核保等程序,另高額保單尚須送再保公司審查,作業時間一至三周不等,因時間有限,民眾可先跟業務員問清楚,保險公司的契約成立日可否回溯到填寫要保書的那天,作為承保起始日,以爭取更多作業時間,且須留意契約成立日或承保起始日是否已過明年一月一日。

 





2005.12.16 中國時報

 






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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